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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平川区法院公开审理27人电信诈骗团伙案件
发布时间:2020-07-16 15:29:21


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7月14日,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诈骗案,涉案团伙人员多达27人,诈骗金额高达250万余元。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邢某某、陈某某、马某某三人(均另案处理)为首,在陕西省西安市以成立公司经营为名,组建诈骗集团,招募社会人员,组织、领导实施电线诈骗活动。该集体下设A、B、C三个市场部,每个市场部设经理一名负责组织、指挥实施诈骗,各个市场部分若干小组,每小组社主管一名,负责具体协调小组实施诈骗活动,每小组又若干业务员负责具体实施诈骗。

  其中,被告人李某某担任该诈骗集团A市场部经理。A市场部利用诈骗集团事先在网上购买的公民个人电话号码信息,由李某某通过各组主管将电话信息发给业务员,指导业务员利用微信搜索,从中筛选35-45岁的女性添加为好友后,根据诈骗集团提前拟定的诈骗话术、设定的虚假身份,冒充成功人士身份与之聊天。在取得被告人信任后,向被害人推送投资玉石的微信公众号,引诱被害人注册账号并通过手机扫描该诈骗集团事先准备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进行转账,诱骗被害人进行所谓投资。被害人投资后,该诈骗集团通过后台操控被害人投资项目的涨跌,最终骗取被害人钱财。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等2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本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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