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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不知悔改 “重操旧业”再次获刑
发布时间:2020-09-16 15:19:14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一男子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再次向他人出售毒品,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案件。

  2020年4月8日上午,吸毒人员武某联系被告人马某购买毒品海洛因,并通过微信将800元毒资转给马某。马某将毒品放置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村居委会附近的马路广告牌下面的花台处,并将地点照片发送给武某。武某前往该处拿到一包毒品,在返回途中被抓获。侦查人员从其身上查获一包外用原浆色卫生纸包裹,内用黄色塑料包裹的白色粉块状毒品疑似物。经鉴定,该毒品疑似物净重0.92克,从中检出毒品海洛因。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国家关于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向他人出售少量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马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贩卖毒品罪,是累犯、毒品再犯,依法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以被告人马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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