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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法院联合公安局举行案款发放仪式
作者:王坤   发布时间:2020-09-27 14:16:00


执行案款发放仪式。
发放执行款。

  “感谢人民公安、人民法院,感谢各位干警、法官,没想到还能领回自己的血汗钱。”9月23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和区公安局联合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案款进行现场发放,为40余名申请执行人兑现执行案款16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014年以来,任某某及焦某某等人在高陵区设立陕西鼎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进行实际控制。该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多次在高陵区人民医院、阳光超市等地发放宣传彩页,宣传投资理财业务,吸收群众投资,先后共吸收群众投资共计407万元。2015年1月3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逃跑,给56位群众造成共计189万元损失。2019年12月4日,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处任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被告退缴各参与集资人的经济损失。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高陵区法院迅速启动执行司法联动机制,联手将被害人的资金全部返还,达到了全力兑现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高陵法院执行局持续用力,重拳出击,“铸剑平安高陵、锻造铁军铁案”,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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