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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法院周末强制执行 一天成功执结三起案件
作者:黄彦 吴春艳 梁宇   发布时间:2021-04-16 13:57:02


执行现场。
强制拆除围墙。

  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深教育、强执行、保民生、稳金融”专项执行活动。近日,玉州区法院成功执结三起执行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明林到场指挥执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起纠纷,“春日清障”暖人心

  2021年4月10日上午,玉州区法院组织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利用周末时间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将涉案土地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原告钟某等5人与被告钟某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被告钟某光清理位于玉州区茂林镇陂耀社区责任田的地上农作物并返还该责任田给原告钟某5人,但被告钟某光未在法定期限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钟某等5人向玉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主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并且上门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始终不履行法律义务,玉州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2021年4月10日上午8点40许,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玉林市公安局茂林派出所派两名民警协助执行,社区干部也到场进行见证和协助。执行人员和社区干部再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愿意归还涉案责任田给申请执行人,但不愿意清理地上农作物和移除其他物品。执行人员决定强制执行,按照执行方案,法警进行安全警戒,申请执行人带领人员进入责任田清理农作物、移除石渣和其它物品。为加快清理进度,法院执行人员和法警也一起参加清理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战,完成了清除农作物和移除石渣等工作,将涉案责任田移交申请执行人。

  该案的顺利执结,执行快而不乱,安全有序,被执行人没有过激言语和行为,这与执行法官前期工作细致分不开,充分显示玉州区法院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司法的初心,认真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落实的决心。

  强制拆除围墙,及时还路于民

  4月10日上午,随着“轰隆隆”的响声,一堵阻挡了申请执行人两年多的围墙被依法强制拆除,解决了申请执行人出行的难题,彰显了司法权威。

  宋某才与宋某强为邻居关系,双方所建的房屋旁有一块集体公共用地。2018年10月,宋某强未经相关部门的批准,私自在这块集体公共用地上建起一堵长约18米、高约0.7米的围墙,妨碍宋某才户的出行。2018年10月22日,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宋某强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期限内自行拆除围墙,但宋某强未按照要求拆除。2020年7月,宋某才将宋某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拆除这堵围墙,恢复原状给予通行。玉州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宋某强拆除上述围墙,排除妨碍,恢复公共用地的原状,方便宋某才通行。判决生效后,宋某强一直拒不履行拆除围墙的义务,宋某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主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多次做被执行人宋某强的思想工作,希望其能自行拆除围墙,但被执行人宋某强态度强硬,始终不愿履行生效判决书的义务。2021年4月10日,玉州区法院执行局组织三十余名干警到达现场,在村干部、南江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这堵围墙进行强制拆除。执行干警分工合作,法警在围墙的周围拉起警戒线,劝说无关人员尽快离场;主办法官仔细确认现场情况,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书记员认真制作笔录,并对强制执行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准备完毕后,铲车进入执行现场,开始强制拆除这堵围墙。

  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宋某强一家情绪比较激动,甚至有一男子以暴力冲击执行现场,阻碍执行干警执行公务,并谩骂、威胁执行干警。法警将其控制后带离现场。经法官批评教育后,该男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将认真悔改,并出具了悔过书,玉州区法院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当天9时30分,围墙顺利被拆除,公共用地原状得以恢复,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还路于民。

  兄弟因地闹纠纷,法院强制执行归还

  4月10日,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玉州区新定村,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的见证下,成功执结了一起同胞兄弟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2012年,哥哥李某雄在祖屋上建房,李某雄和李某祥兄弟双方约定所有屋地由兄弟俩平分,并且双方于2012年1月2日签订了《协议书》一份。2019年10月,弟弟李某祥准备建房,要求李某雄拆除双方协商好的属李某雄的旧房屋(与李某祥两间房屋并排)给李某祥建房,李某雄不愿意拆除,李某祥便自行进行了拆除,双方为此发生冲突。经多方处理和调解无果后,弟弟李某祥一纸诉状将哥哥李某雄告上法院。面对二审法院维持拆除旧屋、搬空全部砖瓦、杂物的判决,李某雄仍拒不履行。于是,李某祥向玉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李某雄家中对其进行耐心地劝解,做其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肯将宅基地上的砖瓦和杂物进行清除。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玉州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决定对争议宅基地上的砖瓦和杂物进行强制清除。当日,玉州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和干警一到执行现场就迅速开展工作。因出发前执行方案安排详细明确,清理执行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指挥监督拆除旧屋和清理砖瓦杂物等工作并行有序进行。在面对现场不断阻挠执行工作、甚至不惜让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出面阻拦的被执行人,玉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始终耐心地安抚其激动情绪、不厌其烦地对其做思想工作。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和干警努力、分工协作,本次排除妨害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玉州区人民法院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行动成果,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执行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深教育、强执行、保民生、稳金融”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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