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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法院:送“黄猴”回家 践行司法担当
作者:韦晨   发布时间:2021-05-06 14:59:41


隆林法院干警将“黄猴”送到县林业局进行救治。

  “李局长,你放心,黄猴体征正常,已经放生了……”2021年4月29日一大早,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艺林就接到隆林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的电话,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2021年2月,隆林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卢某某与被执行人隆林乌龙茶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隆林新州镇民强村江管屯坡那落山坡的厂房、办公用房、生活住房以及其他地上建筑设施。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一只野生“黄猴”(猕猴)被困在笼子里无人照看。经联系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并与周边群众周打听,执行人员了解到这只黄猴已经被关在笼子里6年多,因茶叶公司被查封,被执行人全部早已解散,“黄猴”从此靠着周边村民接济,过着饥一餐饱一顿的生活。据说有一次还发生过饿极了的“黄猴”逃出笼子伤人事件。了解到情况后,主办法官、执行局局长李艺林立即联系隆林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工作人员,商量着如何把“黄猴”送回大自然。

  在隆林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向上级请示报告的过程中,李艺林局长和助理韦晨主动承担起了照料“黄猴”的责任,每日定时将饼干、水果等食品送到笼子里。

  2021年4月初,隆林法院副院长何秋艳带队,与隆林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工作人员一起实施救助,将“黄猴”送到县林业局野保科进行救治及照料,待“黄猴”体征正常,状态良好后,再送往南宁野生动物保护区放生。

  几经周折,历经磨难的“黄猴”终于回到了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美好的家园,隆林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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