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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普法 清流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作者:林菲   发布时间:2021-06-16 14:56:41


巡回审判现场,。

  为了更好地将案件审理与群众普法相结合,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乡村,为广大群众上一堂公开“法治课”。

  6月9日,清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到长校镇长校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并邀请当地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群众代表共30余人参与旁听。

  2021年1月23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在禁火令期间,未经批准到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某山场的荒田烧田埂草,后火势蔓延至该山场,致使该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所有权属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的林木。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有113亩,林种为一般用材林。

  清流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犯失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李某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并与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签订生态修复管护协议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并适用缓刑。

  清流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野外用火。被告人李某当庭认罪,表示不提出上诉。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对被告人、被告人家属、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结合近几年审理失火罪的典型案例,向当地群众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告诫大家要强化防火意识,安全用火。

  近年来,清流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中,针对易发多发的案件,到案发地开展巡回法庭,以案释法,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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