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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法院:巡回法庭进家门 家事调解化纠纷
作者:于倩倩   发布时间:2021-07-23 16:09:55


巡回审判现场。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近日,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旧店法庭员额法官耿学辉和法官助理一行,冒着高温酷暑,来到当事人王某家中,借着一方茶几,巡回开庭审理一起确认合同效力案件。

  2018年12月,李某结婚仅3个月的妻子遭遇交通事故意外去世,后经平度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了一笔赔偿金,由作为继承人的李某和岳母王某共有。2019年3月,王某的女儿卢某出面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析产协议》,对王某和李某各自所得赔偿金数额进行了分割。后李某认为王某对该《析产协议》并不知情,可能存在赔偿金被王某的子女侵占的情况,因而要求当面与王某商议,却遭到了卢某及其姊妹的阻拦。2021年6月,李某一纸诉状将卢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此《析产协议》无效。

  因本案为确认合同效力案件,必须调查王某的意思表示,不便由他人代理出庭,且王某已经87岁,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也便于案件审查,旧店法庭将巡回法庭设在了当事人家中。

  随着庭审程序的推进和当事人真实意见的表达,法官了解到,李某起诉的目的其实是想确认老人是否是由本人收到了赔偿金,赔偿金有没有被子女侵占,以及是否需要李某为其养老等问题。通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和释法明理,老人也明确表示收到了赔偿金,并且不需要李某赡养。李某终于打开心结,选择尊重老人的意见,并同意将案件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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