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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两级法院开展“三类案件”秋季执行专项行动
作者:穆妮热·艾散   发布时间:2021-09-13 15:25:27


    2021年9月7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三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动员会。中院党组书记李泞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卡米力·阿吾提,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负责人高丽萍,各基层法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及两级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立足喀什地区社会发展实际,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民生、金融、中小企业案件为着力点,对2021年以来未执结的“三类案件”进行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将抓住秋收这个关键节点,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把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使权利真正得到保障。

  会议宣布,即日起开展为期60天的“三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2021来未执结的涉民生、涉金融、涉中小企业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据了解,此次三类案件“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部署阶段、实施阶段、总结和宣传阶段。

  2021年9月11日-2021年10月31日为实施阶段。喀什两级法院将集中优势兵力,综合运用远程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威慑与惩罚相结合等多种手段,9月前立案的涉民生案件全部结案,8月前立案的涉金融、涉中小企业案件全部结案。专门制定专项行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详细信息在微信、微博、户外大屏幕上集中曝光。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移动执行APP等设备全程记录执行过程,确保留存的证据完整、有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等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月上旬总结和宣传阶段,喀什中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喀什地区通报此次活动成果,各县市法院结合各自情况将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

  喀什两级法院将把此次活动与常规性执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用专项行动的成效检验和带动日常执行工作的开展,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让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提升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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