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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岁老人为了100元被判刑?这银行卡真卖不得
作者:朱庆雷 刘子航   发布时间:2022-04-12 15:54:06


  “他和我说叫我办张银行卡就给我100元,我就给他办了……”近日,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一名72岁高龄被告人华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被该院判决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0年12月,华某某经过乐平某镇时遇见一名陌生男子,该男子告诉他如果给他办一张银行卡,就给他100元作为报酬。华某某为这100元报酬,在明知该男子将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去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交与该男子。后经查华某某提供的银行卡被电信诈骗团伙利用,银行卡流水达142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华某某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故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有话说:在电信诈骗、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往往选择通过他人银行卡进行资金结算的方式逃避打击,广大群众千万要提高警惕,切莫因贪图小利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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