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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判决结果当庭辱骂威胁法官 案外人被处罚款
作者:张天美   发布时间:2022-03-22 15:21:03


签收文书。

  2022年3月16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对扰乱法庭秩序,辱骂审判人员的林某某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该案是全县首例“司惩”案件。

  旁听开庭审理 扰乱诉讼秩序

  2022年3月15日下午,顺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郑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99.8mg/100ml,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旁听人员林某某对判决结果不满,在该案宣判后,当庭辱骂、威胁法官。

  经法官多次释明法庭纪律,对其进行劝导,林某某不仅没有收敛,还继续在法庭和走廊大声谩骂、威胁法官,严重扰乱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

  法庭秩序岂容扰 严厉惩处捍权威

  旁听人员林某某故意辱骂法官、哄闹法庭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官人格的侮辱,更是挑战司法权威的底线,对法律的公然蔑视,其行为性质十分恶劣。顺昌法院提请院长决定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经批评教育,林某某意识到自己行为违法,当场表示认罚悔过。鉴于林某某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且认错态度诚恳,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林某某处以罚款五百元。林某某现已自愿缴纳罚款,知错悔改,并主动要求向法官郑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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