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8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李某因拖欠申请人贾某某电力施工费共计116000元,向浉河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张巍同志即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同时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李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经查询发现,李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23年1月19日,执行员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并耐心地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及后果,但李某称其目前无能力偿还欠款。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李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于当日送拘。
2023年1月28日,李某家人带着现金来到执行局,称愿意偿还贾某某一部分现金,该院通知贾某某来院协商。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家人给付贾某某现金13000元,剩余欠款贾某某同意李某分期给付,同时考虑到李某家庭实际情况,同意解除对李某的拘留措施。
浉河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利用节假日、早中晚等特殊时间点,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不断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多措并举、高效务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打通执行案件难点、堵点,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