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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法院:执行快速出击 成功扣押车辆
作者:邹文龙 邓寒允   发布时间:2023-02-07 14:43:24


扣押车辆。

  “叮铃铃,叮铃铃……”1月29日下午,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值班电话响起。

  “喂,岳池法院吗?我找到汤某的车了,你们赶快过来……”王某的声音在电话中显得紧张又急促。

  “好,我们马上就到!”指挥中心值守人员在接到申请人的线索举报后,第一时间反馈给承办法官。

  “舒法官,这里是指挥中心,刚刚申请人王某来电,他已发现被执行人汤某被法院查封的车辆,请立即前往现场处置。”舒法官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干警奔赴现场,火速出击。

  2021年,王某经人介绍到汤某承建的某工程提供劳务,双方约定每天工资600元,汤某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王某遂向岳池县法院起诉汤某。经岳池县法院审理判决,汤某向王某支付476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判决生效后,汤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王某遂向岳池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通过智慧执行公众端向岳池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提交了线索,称汤某名下有辆贵州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同时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司法查控系统确认该辆车系被执行人冯某某名下所有。岳池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随即委托外地法院向当地车管所送达查封文书,依法查封了该车辆,但由于该车辆下落不明而无法实施扣押。

  1月29日,申请人王某在岳池某小区发现该查封车辆,便及时联系了法官。执行干警迅速到达现场,被执行人汤某均未露面。在扣押车辆时,被执行人汤某父亲出现了,但其拒不配合,舒法官对其进行释法析理,并告知其妨碍执行将承担的严重后果。经过反复沟通和释法,最终汤某父亲不再阻拦,法院顺利扣押车辆。

  为加强执行公开和监督力度,舒法官邀请了成果社区两名工作人员见证执行,在社区工作人员及现场群众的见证下对车辆及车内物品进行清查、登记,填写扣押清单。各项程序完成后,涉案车辆被顺利运送至岳池县法院,待下一步处置。

  “没想到法院出警速度这么快!我这案子有希望兑现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涉案车辆顺利扣押后,申请执行人王某激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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