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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法院持续开展涉民生、金融、党政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03-15 14:53:07


整装待发。
拘留被执行人。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3月12日至13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党政”集中执行行动,重拳出击,让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行动前,执行干警提前对案件进行详细排查,根据被执行人住所地制定详细行动路线和明确分工,针对不同案情制定执行方案。执行过程中,干警们既释法说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打击被执行人嚣张气焰。

  案例:积年案件 一朝得解

  2008年9月13日,被告李某某借朱某某10万元钱,并写有借据一张。后朱某某多次催要,李某某都拒绝偿还,朱某某于2009年7月2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法院于2009年10月13日判决被告李某某偿还朱某某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朱某某于2010年1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李某某逃避执行,法官采取查封、冻结、拘传等措施,均未能执行到位。但在执行过程中李某某亲属为其提供了担保。执行法官为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敦促其尽快履行,将担保人也即是李某某的姐夫拘传到庭,担保人多次打电话给李某某,李某某迫于压力终于现身。执行法官与李某某畅谈两个多小时,与李某某摆事实、讲道理,并告知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希望他积极履行,促进案结事了。李某某迫于压力最终同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根据李某某的履行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确定李某某仍剩余5万元本金尚未偿还;二、李某某分期偿还借款及利息,并当庭支付2万元。这个执行案件时间跨度达十几年之久,案件的承办人也几经变更,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追求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一经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立即采取措施,让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24人,实结案件10件,执行和解5件,拘留10人,执行到位金额601105元。

  下一步,平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用实用好执行强制措施,扎实提高执行质效,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司法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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