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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法院“硬核模式”促执行
作者:于李阳 饶健   发布时间:2024-04-03 14:27:39


执行现场。

    “司法公开告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你之前有没有收到过?”

    “没有!”

    “我们多次给你家里和公司打电话,为什么拒不接听法院电话?”

    “我从来不接听陌生号码来电!”

  ……

  3月29日一早,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两名执行干警、两名司法警察出现在西安近郊某旅游度假宾馆的客房内,对失信被执行人李某进行强制传唤。

  李某是多家企业负责人,在西安、咸阳、汉中多地开办公司,因经营不善,致使借贷的30万元到期无法还款,李某被起诉至法院。城固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判决:由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30万元。履行期间届满后,李某从未履行过支付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不仅拒不申报财产,还与执行干警玩起了“消失”,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李某居所地、名下公司办公场所寻找传唤李某,均扑空。

  3月29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李某行踪。当晚,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立即出动,驱车几百公里,于次日早上五点左右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堵在宾馆。眼见行踪被发现,李某先是四处打电话找熟人、托关系,并以没钱为由敷衍执行。眼见执行干警不为所动,他恼羞成怒、情绪激动,声称自己是五家公司的大老板,具有较高社会地位,法院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他语言威胁执行干警:“自己患有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谁敢拘传我,我就死给你们看,你们今天谁都带不走我!”

  面对被执行人的威胁,执行干警拿出他本人签收以及其公司职工代为签收的司法公开告知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李某逃避执行行为和威胁执行人员的行为,严重妨害正常司法秩序,法院将依法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面对执行措施的强大威慑力,李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态度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强硬,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考虑到现场协商依旧无果,加之李某前期逃避执行、躲藏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将李某拘传回城固。随后,城固法院对李某做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在拘留期间,李某主动悔过,联系亲属及公司职工及时到城固法院履行了20万元执行款,剩余部分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约期还款并提供了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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