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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
作者:若颦   发布时间:2011-04-25 11:03:33


    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活跃着一支由70余名青年党团员组成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这支服务队以服务法院、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宗旨,成立一年多来开展诉讼服务、扶贫济困、植树造林、广场文艺、送法下基层等各类公益活动20余场(次)。日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后龙欣然批示“值得推广”,要求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其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是人民法院近期的重点工作,如何根据法院自身的工作特点,找准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切入点?泉山法院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有助于队伍建设,更符合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其做法值得肯定。

    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应该将法院的工作特点与社会需求、群众期待相契合。要想取得成效,我们就应该多想想社会需要什么?群众欢迎什么?法院有哪些特点,又能提供什么?

    泉山法院针对该院青年干警多、新同志多、思维活跃、积极向上的特点,将青年党团员组织起来,深入基层、走近群众,一方面帮助青年干警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一方面培养青年干警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不仅有利于青年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人生观和群众观,也有利于他们养成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可谓一举三得。

    同时,服务队在树立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方面也具有积极的作用,值得其他法院借鉴和学习。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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