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学着警匪片中的“经验”,利用恐吓的手段敲诈一笔钱来潇洒一回的两位少年,却在分文未获后双双住进了牢狱之中。面对着庄严的判决,两少年悔恨的泪水打湿了手中颤抖的判决书!
刚刚年满16岁的少年李方和张林(均系化名)系表兄弟关系,一起给位于豫陕交界处的吉祥门业店作帮工。李方嫌打工挣不到钱遂学着电影警匪片中的黑社会敲诈钱财的方式琢磨着弄几个钱花。后李方想起同村的员某住本村村口,家里刚建好房而且儿子又在北京打工,认为对其容易敲诈,遂于2002年10月27日提出犯意,将员某列为敲诈对象并与其表弟张林进行了密谋。当晚,李方在门业店写好内容为“若不拿出20000元现金送到吉祥门业店,你在北京打工的儿子将会消失,房屋也将成为平地”的恐吓信,后二人借来摩托车在一商店购买了开天雷礼炮一盒,于28日凌晨窜到员某门口。李方将写好的恐吓信塞到员某的大门缝下,随即又取出一枚开天雷交给张林,张点燃后扔到员家后院爆炸 ,二人便骑车返回。当晚7点,二人又窜到一公用电话亭给员某打恐吓电话,后因员某报案,公安机关侦破抓获了李方和张林。
法院审理认为:李方和张林系表兄弟,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结伴贪玩,踏入社会后染上了不良恶习,贪图享乐,常梦想一夜暴富。基于以上思想根源,两人采取威胁和要挟策划了这起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行动,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该院遂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减轻判处李方有期徒刑一年,张林有期徒刑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