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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恋引发人命案 藏深山难逃法制裁
作者:李乔   发布时间:2003-07-25 16:09:02


    因为三角恋爱,不但自己因杀死情敌而被刑罚,情人以及自己的女儿也不得不跟着他受罪,近日,河池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主犯何庆春作出判决。

   被告人蒙金林在丈夫子200年春节死后不久,奈不住寂寞的她与隔壁的兰某同居了。由于兰某不肯结婚,蒙金林就想找到一份更牢固的依靠,以保证自己的幸福。经人介绍,蒙金林认识了何庆春,可是蒙金林还是忘不了更年轻的兰某,二人还时不时同居。这样,何庆春以为蒙金林已经是自己的女人,蒙金林又还与兰某纠缠在一起,三人之间就形成了三角恋爱关系。对于这种状态。何庆春无法忍受。

   2002年1月14日晚,当何庆春到蒙金林家时,发现兰某正在蒙金林家做饭,他当时就气炸了,当下就决定伺机对兰某行凶。当兰某走到门口,躲在外面守侯多时的何庆春即抡起手中木棒朝兰某的头部猛击一棒,兰某当场倒地,何庆春随后到蒙金林家后山躲藏。当兰某苏醒回家后,何庆春即返回蒙家,对蒙金林述说了打人之事,并叫蒙金林到兰家察看兰某是否已死亡。兰某回到家后,以为伤势不重,叫人胡乱包扎一下就躺在了床上,到次日凌晨3时许,兰某即重伤不治身亡。当蒙金林把兰某的死讯告诉何庆春后,伺庆春才感到事态的严重,随即叫蒙金林与自己一起外逃。    

    何庆春到家后,便将打死人的事告诉了女儿何秀苹,并叫其往自己的躲藏地送饭、送米。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以何庆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蒙金林,何秀苹犯窝藏罪,分别判处3年有期徒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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