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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他人偷窃借机敲诈钱财 一被告人被惩
作者:季顺进 胡爱琴   发布时间:2003-07-28 09:54:28


    怀疑他人偷窃,私自逼迫拿钱“私了”。日前,江西省樟树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小平管制二年。

    2003年1月13日,江西省樟树市黄土岗镇农民付某路过被告人李小平的养鸡场时,朝养鸡棚内看了一眼,被告人李小平因近日养鸡场的鸡时常被盗,即怀疑付某系偷鸡人,遂将其抓住反绑在树上,说要将付某送派出所处理,否则“罚款私了”。付某请求通知其妻子前来处理,付某之妻请求“罚款私了”。双方以4000元“偷鸡罚款”了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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