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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犯只为两只鸡 触国法被判11年
发布时间:2003-08-05 13:28:07


    入户抢鸡两只会判多少年?劫犯邓祥友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去年11月17日晚,枣阳市民邓祥伙同黄建军等人窜至鹿头镇董河村一农户家,采取暴力手段入户抢劫母鸡两只。同年12月,黄再次犯案时落网,供出与邓抢劫一事。

  今年1月,黄建军案移送检察机关,检方查微析疑,深挖细查,要求警方将邓祥友捉拿归案。今年3月31日,警方将在外打工的邓祥友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邓祥友与黄建军虽说只抢劫母鸡两只,但他们的行为系入室抢劫,属我国《刑法》263条抢劫罪从重处罚对象。检方的控诉得到采纳,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邓祥友有期徒刑11年,罚金2000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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