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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免费嫖的皮条客被判刑六年
作者:赵中鹏 冯松 王奕   发布时间:2003-08-06 09:20:52


    日前,一名男子因介绍卖淫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年逾五旬的张某网上介绍卖淫居然只是为了得到免费的性服务。

  50多岁的张某离婚后,喜欢浏览那些黄色网站。一个偶然的机会,张某登录了一家色情网站,发现许多介绍卖淫的信息,于是他抄录下几个北京“小姐”的手机号,并与其约定,由他在网上为这些“小姐”招揽生意。作为回报,这些“小姐”则必须免费为他提供性服务。令张某欣喜的是,他所联系上的小姐大多接受了这个条件。随后,张某便在那家网站上公开为这些卖淫女发布卖淫信息,信息发布不久,很快就有嫖客回复了邮件,而张某再通过电子邮件把“小姐”的联系方式告诉嫖客。就这样,从2002年6月至11月间,张某多次在互联网上为卖淫女李某、马某介绍嫖客,而李、马二人也如约为张某提供了免费的性服务。

  正当尝到甜头的张某琢磨着去介绍更多“小姐”的时候,警方已将发布的信息下载作为证据,迅速出击将张某抓获归案。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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