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扮神医施诈骗 母子三人落法网
作者:杨薇 发布时间:2003-08-12 14:42:30
母亲带着子女诈骗,本想一同发横财,却没想到结果是母子三人一同被逮捕,一同被判刑。
46岁的李桂芳有一儿一女,其女黄向真,29岁;其子黄向彬,28岁(2001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02年2月因病被保外就医),他们和钟远德均为四川省自贡市农民,来北京后,四人经常一同出入繁华地区,寻找目标,伺机作案。 2002年4月11日9时,李桂芳伙同黄向真、黄向彬、钟远德等人来到丰台区长辛店一条繁华的大街上。李桂芳假装神色焦急地向来往的路人打听,是否知道这一带有一位妙手回春的“神医”。被打听的五、六十岁的大妈对“神医”颇为敏感和好奇。一直尾随其后的黄向真一看“有戏”,便立即以过路人的身份粉墨登场,自称认识此“神医”,看病神极了,可以带路去拜见。旁观的王大妈出于好奇,便不知不觉地跟随这伙人去看个究竟。 在去拜访“神医”的路上,李桂芳和黄向真都对王大妈十分热情,极其关心地问起家长里短,包括家里的人口,经济状况,家人的年龄、身体情况、工作单位等。王大妈也毫不戒备,有问必答,却不知道有人悄悄跟在背后,把偷听到的一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正准备假扮“神医”的钟远德。 见到钟远德后,黄向真装模做样地赶忙介绍:“这就是你们要找的‘神医’”。还没等王大妈开口,“神医”把王大妈上下打量了一遍,开口便问:“你是不是只有一个儿子,正在开出租车?”王大妈一听便被唬住了,连忙称是。接着,“神医”继续用略带四川口音的普通话一一道出外人无从知晓的“隐私”,听得王大妈连连点头,似乎所有的事都瞒不过“神医”的眼睛。王大妈心想:“她怎么全都知道呀,真神了!”最后,“神医”煞有介事地对王大妈说:“你家中近日恐有灾祸,你儿子难逃一场车祸。”王大妈闻听此言,大惊失色,忙问“神医”有无消解之法。“神医”装腔作势地掐指算了算,说:“病家不必惊慌,要消解此灾,你必须拿钱供佛。”王大妈消灾心切,急忙问要拿多少钱。“神医”回答越多越好,拿钱越多代表供佛越诚。 王大妈对“神医”感谢不已,又在“神医”、李桂芳、黄向真的陪同下,由黄向彬开着租来的车,立即赶往大妈家中去取存折,赶往银行取出存款三万余元,交给在银行门口等候的“神医”。“神医”接过钱,将一个用普通香烟盒叠成的三角状纸包递给王大妈说:“你只要捧着它向东走一百九十九步,你的灾就消解了。这钱我替你暂时保管,等你回来,我会把钱还给你。”并特意叮嘱:“切记,往前走的时候千万别回头,否则就不灵了。”王大妈按照“神医”的指示,信誓旦旦地捧着纸包径直走去。当她数到最后一步,如释重负地回头张望的时候,那位治病救人的“神医”和两位“虔诚”的拜访者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同时不见的还有自己那辛辛苦苦、省吃俭用攒下的3万元。王大妈连忙打开手里的纸包,只是一个废旧的香烟盒,连个字都没有! 2002年4月11日至11月25日,李桂芳、黄向真、黄向彬、钟远德先后在丰台区长辛店、云岗、平谷区世纪广场、大兴区亦庄开发区等地,以相同的手段共同骗得包括王大妈在内的4名被害人78470元。并将赃款挥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桂芳、黄向真、黄向彬、钟远德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其中李桂芳、黄向真诈骗数额巨大,黄向彬、钟远德诈骗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桂芳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黄向彬在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应当将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据此,丰台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李桂芳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黄向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黄向彬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一年零八个月十四天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钟远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继续追缴李桂芳、黄向真、黄向彬、钟远德的违法所得,分别返还4名被害人。 宣判后,除黄向真提出上诉外,其他被告人均服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