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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行驶撞死交警坐牢一年
作者:李汝银 杨卫东   发布时间:2003-08-21 15:04:35


    日前,撞死八达岭高速公路执勤交警杨春雨的肇事司机朱顺堂,被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3年4月13日,昌平交警支队沙河队交警杨春雨在北五环与京昌高速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朱顺堂驾驶大货车由北向南准备驶入禁行区域,当即挥手示意朱顺堂停车绕行。由于朱顺堂所驾驶的大货车严重超载,因此导致车辆制动失灵,大货车在躲闪中将杨春雨撞倒并致颅脑损伤。事故发生后,朱顺堂委托他人报警,并当即将杨春雨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杨春雨于4月18日死亡。交通部门认定,朱顺堂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顺堂驾驶逾期未年检、超载且制动不合格的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在案发后自动投案,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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