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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两摩托致一死两伤 司机赔偿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2-12-14 14:08:51


     本网讯(覃兆华 邱凌)   男子驾驶货车因操作不慎与两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一死两伤的惨剧发生。2012年12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杨均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14日17时40分许,被告人杨均驾驶货车(牵引装载钢材的挂车)道路左边与同向行驶向左转弯的杨利民驾驶摩托车发生碰撞,货车将摩托车推行至道路左边车道压住,此时,温福驾驶的另一辆摩托车搭载温盛由对向正常行驶至此,与货车车头对向相撞,造成杨利民、温福、温盛受伤,后温福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人杨均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另查明,发生本次交通事故后,被告人杨均叫同车的李盈报警和叫救护车,积极抢救受伤的杨利民、温福、温盛,并在交通事故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到来处理。案发后,被告人杨均分别赔偿杨利民、温盛医药费人民币27814元、34543.32元,支付温福的抢救费人民币14897.4元,并向温福的亲属赔偿丧葬费人民币15921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杨均在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归案后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又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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