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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偷妻子藏 夫妻共同进牢房
作者:侯俊峰   发布时间:2003-08-29 11:16:55


    8月28日,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谷自修盗窃、于俊美窝藏赃物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谷自修管制2年、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于俊美单处罚金1000元。

    2003年5月22日12时许,被告人谷自修和其妻于俊美在郑州火车站售票厅26号窗口前,趁旅客刘XX买票不备之机,将其挂在腰间的三星牌T108型手机盗走,转给其妻于俊美窝藏,被失主当场发现并抓获。面对法院的判决,两人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万分,但为时已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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