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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氏三兄弟杀房主索钱财被判死刑
作者:王鹏 发布时间:2003-10-28 11:47:32
山东郓城三兄弟朱海运、朱海臣、朱海田在北京租房期间,先是绑架杀害房主,随后又向死者家属勒索钱财。日前,法院一审以抢劫、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朱海运、朱海臣死刑;以抢劫罪判处朱海田死缓。
2003年4月10日,北京市丰台区卧龙饭店老板娘张淑珍的女儿、女婿接到一男子电话,称其已将张淑珍绑架,并索要赎金人民币40万元。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马上展开了调查,并于4月12日在张淑珍的另外一处住房内发现了其尸体。经调查,曾租住过这处房子的山东朱氏三兄弟有重大嫌疑。果然,三人被传唤后,先后对犯罪事实予以供认。 原来,朱海运、朱海臣、朱海田三兄弟从山东老家来北京打工期间曾租住过张淑珍的房子,但是后来张淑珍不想继续让他们租住。朱氏三兄弟觉得张家开了饭馆,又有多处住房,一定非常有钱,于是密谋绑架张淑珍向其家属勒索钱财。 4月9日,朱海运三人以商谈租住房屋为由骗开房门,将张淑珍摔倒在地,猛掐其脖子,致张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三人劫取金项链、金耳环及皮包等物,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670余元。在将尸体藏匿在卧室床下后,朱海运给张淑珍的女儿打电话,勒索人民币40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朱海运、朱海臣、朱海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入室劫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抢劫中致被害人死亡,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此外,朱海运、朱海臣还敲诈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又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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