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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女儿致怀孕 禽兽父亲被判刑
作者:王和成 邓能奎 发布时间:2004-01-30 14:31:19
霸占自己亲生女儿半年多的唐家荣,近日,被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泸县太伏镇农民唐家荣,因家庭住房较狭窄,平时与其女儿同住一间寝室。2002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唐家荣兽性发作,爬到其年仅15岁的女儿床上,不顾女儿的反抗和挣扎,对其实施了奸淫。此后,唐家荣又在其家中多次将女儿强奸,并导致怀孕。2003年5月,泸州市一记者在下乡采访时,听到群众议论其罪恶行径,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个禽兽父亲终于落入法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唐家荣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自己的亲生女发生性关系,并致使被害人怀孕引产,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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