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老乞丐自称大仙 奸妇女被判入狱
作者:陈芳 李勇 云飞 发布时间:2004-01-30 15:46:56
日前,家住江西省东乡县圩上桥镇的51岁老汉揭有根,因犯强奸罪一审被东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3年6月25日中午,乞丐揭有根携带一把雨伞和蛇皮袋到虎圩乡阳光村讨饭,当来到何某家中时,何某的丈夫给了其一碗米。揭有根发现何某背上长了一个肉瘸,便称自己是神仙,能治病。何某信以为真,揭有根遂叫何某丈夫外出买笔墨画符治病,随后采取诱骗手段与何某发生了性关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