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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车灯图便宜 撞死行人被判刑
作者:陈新利 王越江 发布时间:2004-03-03 10:50:15
家住山东省垦利县垦利镇的王某从事三轮车运输,贪图便宜自制了一个车灯,结果晚上行车时车灯突然熄灭,造成路人一死两伤。2004年2月25日,垦利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2003年9月,王某买了一辆二手三轮摩托,虽然没有驾驶证,但赚钱心切的他立即跑开了运输。摩托车的车灯在购买时就坏了,舍不得花钱而又略通电器的王某,自己装上了一个土制的大灯,由于工艺粗糙,电压不足,车灯时亮时灭,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2003年11月20日深夜,王某驾驶三轮车行至垦利县城中西村路口时,发现前面有行人,王某自恃车技高超而丝毫未采取避让措施。当车与行人的距离越来越近时,车灯突然熄灭,眼前一片漆黑的王某才猛然想到采取紧急措施,但为时已晚。三个行人躲避不及,一人被撞倒当即身亡,另两人受重伤。事后,王某打电话报警,受害人被送往医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非法使用自制灯具,造成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事故发生后,王某积极抢救伤者并主动投案,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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