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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模仿签字 骗钢材销售获利
作者:张怀刚 王锋 发布时间:2004-03-15 14:16:54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建设是当前全区重点工程,但有人却利用这个机会,大肆进行诈骗活动。近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使用复印的工程材料报表诈骗钢材的案件,被告人陈江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陈江系山东省桓台县荆家镇农民,在新区建设工地当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他利用便利条件,多次留意新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建筑材料人员的签字,模仿其笔迹,并寻机弄到了新区空白工程材料报表,复印了若干份。2003年7月30日、8月10日和8月16日,陈江冒充新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分三次使用复印的工程材料报表从某金属公司骗走价值44875元的钢管,随后低价转卖给一钢材销售公司,获得赃款27668元(赃款已追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江使用伪造的工程材料报表,模仿他人签字,骗走钢管出售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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