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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绑架后撕票 残忍绑匪获死刑
作者:梁书斌 谢娟 发布时间:2004-03-23 11:44:29
刘俊永因绑架并杀害他人,近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为勒索钱财,刘俊永和王某(另案处理)预谋绑架同乡的儿子、14岁的张某。2003年4月19日13时许,刘俊永来到与张某同住一院的其姐刘俊玲家,看见张某正在院里玩。张某问刘俊永有没有气门芯,刘俊永让张某到其家去取。张某离开后,刘俊永立即骑摩托车先赶回家,用压成粉末状的安眠药沏了一杯糖水,待张某来后哄其喝下。而王某则假意让张某代其往老家写信,拖延时间等药力发作。其间,张某说自己可能出水痘了,刘俊永又拿出数片安眠药谎称是治水痘的药骗张某服下。此后,张某表示头晕并呕吐,继而昏睡过去。 刘俊永用王某递给他的尼龙绳和手巾对张某进行捆绑、堵嘴时,张某苏醒并呼喊,刘俊永遂把一贴膏药贴在张某的嘴上,并用绳子将张某勒死。随后,刘俊永用编织袋将张某尸体埋于自家煤棚中。在接下来的数日内,刘俊永数次往张家打电话、写恐吓信,索要赎金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俊永为勒索钱财,绑架并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刘俊永绑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死刑。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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