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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脱身苦海 为复仇绑架“皮条客”
作者:李元   发布时间:2004-03-25 09:59:41


    逃出淫窝的卖淫女又指使他人冒充小姐绑架“皮条客”,最终双方均落入法网。3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皮条客”王伟和王俊有期徒刑六年和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和五千元。实施绑架的卖淫女车玉及其男友也被判刑。

    2001年10月份,25岁的王伟在珠海卖水产品,当得知介绍女孩到澳门夜总会卖淫能赚大钱后,王伟心头一动。于是,2002年5月至2003年4月间,他在老家先后找到卖淫女车玉等人,在珠海办好签证后把她们带到澳门的夜总会卖淫,从中获得十几万的非法利益。王俊是王伟的表弟,知道表哥赚了钱,还能在澳门潇洒地赌钱,便和表哥一起干了起来。

    卖淫女车玉被带到澳门后,在一家夜总会陪客人时认识了谷维,称自己在夜总会挣的钱都被管理她的皮条客收走了,每天还被人牢牢看着,没有自由,很想离开澳门。2003年5月,谷维带着车玉离开了澳门,回到北京。恨透了皮条客王伟的车玉,与谷维等人商议要狠狠敲他一笔。于是,他们指使他人冒充卖淫小姐给王伟打电话,以要到澳门卖淫为名引诱其来北京接人。同年5月21日,王伟委托表弟王俊到北京,谷维等人立即绑架了王俊,并向王伟索要20万赎金。无奈之下,王伟来北京报案。5月23日,公安机关抓获了车玉和谷维等人。王伟、王俊也落入法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伟、王俊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介绍妇女到特区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应予惩处。

    另外,谷伟也因犯绑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车玉虽犯绑架罪,但因其系未成年人,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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