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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后盗走手机 接电话当场被抓
作者:徐建震   发布时间:2004-03-29 10:25:48


    强奸他人后又偷走手机,事后所盗手机被失主发现而被抓获。3月17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一明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一明系江山市贺村镇人。2003年8月30日零时左右,他从江山市贺村镇街上吃过夜宵后回家,经过贺村镇杨某家时,见杨某单人睡在床上,遂产生奸淫念头。随后,他潜入房内,杨某误认为是自己丈夫回来,也没多问。于是,王一明对杨某实施了奸淫。事后,他将杨某床上的一只波导S1000手机窃走。发现情况不对的杨某当日便报警,但因天黑没有看清对方的特征。

    12月1日,杨某的丈夫韦某等人一起到贺村镇某木板厂找工作,无意间发现站在厂门口打电话的王一明,手持的正是其妻子被盗的手机,遂当即报案将其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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