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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老翁强奸弱智邻女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2012-12-25 14:37:48


     本网讯(杨永建 刘小波)   现年62岁的段某,竟把淫手伸向弱智的女邻居,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2012年12月17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段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段某系贵溪市龙虎山镇人,他明知同村妇女陈某患有精神病,无法进行语言交流。今年7月28日中午,当他看到陈某丈夫带女儿外出吃饭,便窜至陈某家,先在陈某身上到处乱摸,见陈没有反抗的表示,色胆越来越大,遂对其实施强奸。后因自身生理原因,尚未得逞,即被陈某丈夫回家看到。陈某丈夫怒斥段某怎么能做这样的事。段某羞愧而言:“做不得……”随即慌张穿衣逃窜。

    法院经审理认为,段某与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故对段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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