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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心遭非礼 女服务员打破客人脾脏
作者:顾慧华 季敬飞   发布时间:2004-05-18 10:18:46


    一浴场女服务员在弯腰捡鞋时,因身体与一准备洗澡的浴客相接触,该女子竟认为浴客耍流氓,恼羞成怒地挥起自来水管击破了浴客的脾脏。近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四万四千余元。

    今年32岁的姚某,家住浙江省仙居县步路乡。数年前,她随同丈夫一起来到江苏省通州市一浴场打工。2004年3月30日下午,饮酒后的施某随朋友一起来到该浴场。他领到洗澡号牌准备进去洗澡时,碰巧与正在弯腰收拾拖鞋的姚某身体相互接触了一下,姚某随即怒斥施某神经病、耍流氓,并欲强行收回洗澡号牌,不许他们洗澡。被骂后的施某也不甘示弱,抓起吧台上的一只花瓶便朝吧台内摔去。此时被激怒的姚某顺手从吧台内抽出一根长46CM,直径为2CM的自来水管,狠狠地朝施某的左腰部击打数下,后来两人被围观群众劝开。

    事发当晚施某即感觉腰部疼痛,遂到通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外伤性脾脏破裂,当即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经法医鉴定,施某所受损伤为重伤,并构成八级伤残。为治伤,施某先后花去9000余元医疗费。事发后,姚某已先期赔偿23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他人脾脏破裂造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其行凶时事出有因,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好,故可酌情从轻处罚。原告施某在被指责有非礼行为后,不够冷静,砸碎花瓶致使事态升级,其本人也存有明显过错,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亦应承担部分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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