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深夜出海盗青蛤 坐收渔利被判刑
作者:顾慧华 季谓清   发布时间:2004-05-20 09:45:03


    发家致富本应靠自己正当合法的劳动,可陈某却偏偏想坐收渔利,与同伙深夜驾船出海“拾”起了人家养殖的青蛤。5月18日,窃得385公斤青蛤的陈某,被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今年41岁的陈某,家住江苏省如东县大豫镇。2002年8月12日深夜,陈某伙同其弟(已另案处理)驾船出海,窜至通州市一近海滩涂养殖场内,经过一番紧张作业,窃得青蛤海产品309公斤。次日凌晨,陈某便急不可待地将“战利品”销赃给专门收购青蛤的何某(已另案处理)。当日深夜,尝到甜头的陈某等人再次驾船出动,这次“收获”青蛤76公斤。8月14日凌晨,当陈某的同伙准备将青蛤再次销赃给何某时,被当地公安人员当场发现。案发后,经通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估价,385公斤青蛤价值为2848.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赃款也已全部退出,客观上并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故可酌情从轻判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