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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窃贼被散落的稻谷“出卖”露马脚遭擒
发布时间:2013-04-09 14:48:11


     本网讯(通讯员 梁强 唐建华 兰有斌)   一个年过半百的惯偷,每次作案都追求“最大效益”,还自鸣得意地说:“不偷则已,一偷惊人!”可多行不义必自毙,当他潜入农家偷盗电动自行车时,顺便用车子偷稻谷,没想小小谷粒却把他引进了监狱。4月9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今年55岁的邓洪是江油市太平镇农民,从小好吃懒做,游手好闲。1997年9月26日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出狱后,他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在行窃中追求“最大效益”,认为“少也是偷,多也是偷,不如多偷点儿,懒得跑。”

    2012年9月23日,邓洪得知同村的王军一家全部到亲戚家赴宴后,就起了偷盗之心。王家位于村中的死角,又是单家独户,只要家中没人,晚上溜进去偷盗,其他村民根本发现不了。

    午夜两点,夜深人静,邓洪窜进王家院坝,撬开王家堂屋的门,眼睛顿时一亮:王军新买的那辆黑色倍特牌电动自行车放在里面,而且没锁!他把自行车推出来后,心想懒得跑,何不顺便偷两袋稻谷?便又返回堂屋,抱上两麻袋稻谷放到车子后架上,之后用胶带捆好,开车,把稻谷运回了自己家。歇了一会儿,邓洪觉得机会难道,偷谷简单,就又开上电动自行车,窜到王家偷稻谷。竟先后跑了9趟,好像在搬自己家的东西一样!共盗得稻谷1839斤。

    第二天,王军一家从亲戚家吃酒回来,打开堂屋门,大吃一惊,放在里面的20袋稻谷和那辆新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马上报警。

    江油警方勘查现场。细心的警察发现,从王家院坝到村道上,断断续续有遗落的谷粒。就顺着谷粒往前找,最后找到了邓洪家。原来,有一条麻袋被老鼠咬了个洞,邓洪偷谷时,黑灯瞎火,没有发现,所以他把那袋稻谷放上电动自行车后,麻袋里的稻谷就一路漏了下来,为警察破案留下了线索。

    警察敲门。邓洪见是警察,神色慌张。警察进去检查,在邓洪床下发现10麻袋稻谷,但邓洪辩称,那是他种的大春作物,前不久才从地里收上来的。继续搜查,警察在邓家猪圈旁边柴房的稻草下面,发现了王军的电动自行车。这下,邓洪哑口无言,只好低头认罪!邓洪偷盗的电动自行车和稻谷,一共价值5061元。

    4月9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罗成玲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邓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53条之规定,判处邓洪有期徒刑1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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