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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有外遇 挥刀捅情敌
作者:李明霞 张红梅   发布时间:2004-05-20 09:53:13


    妻子外出10余天不见踪影,找到时竟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恼羞成怒的刘雷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那个男人戳去,致使对方受重伤。刘雷因此被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家住河南省登封市宣化镇的刘雷因故与妻子吵架后,妻子离家出走10余天。2003年9月30日下午,刘雷在登封市区找到妻子时,发现她和同村的男子吴某在一起,就怀疑妻子和吴某有了不正当关系,上前对吴某大打出手,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将吴某的腹部和脸部戳伤,致使吴某的脾、肾破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刘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刘雷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犯罪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万元,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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