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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红杏出墙 丈夫枪击奸夫
作者:姜明 发布时间:2004-05-21 10:49:43
只因自己妻子红杏出墙,家住安徽省太湖县黄岗乡的农民何国根恼羞成怒,用自制土枪将奸夫打伤。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被告人何国根曾于2001年在太湖县黄岗乡毛安村农民柳金明(已死亡)处,以150元的价格购得一支自制土枪,但直至案发,都未领取持枪证。因自己妻子王竹风与同村的村民何咏东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何国根一直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2003年8月30日晚7时许,何国根拿出自制土枪,装好火药、火子及钢条后,窜至毛安村何家组龟包处举枪向何咏东射击,将对方左大腿击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案发后,何国根赔偿了何咏东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国根自2001年购枪至2003年8月间一直无证持枪,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另外何国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又构成故意伤害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对何国根实行数罪并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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