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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抢劫孤寡老人的3被告被判死刑
作者:吴革宇 发布时间:2004-06-14 13:42:46
6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的张杰生、史占国、张三军的上诉,维持三门峡中院判决的裁定。
被告人张杰生、史占国、张三军、罗群松均系河南省渑池县笃忠乡人,自1998年8月至2003年2月期间,四人结伙在夜半三更时分采取撬门别锁、翻墙入室、蒙面恐吓等手段在笃忠乡各村及周边的果园乡、城关等地大肆入户抢劫、盗窃,在当地造成了极大恐慌和恶劣影响。2002年9月23日夜,张杰生、史占国、张三军伙同王运国(在逃)窜至果园乡高岭村,翻墙进入高玉周住处,对瘫痪在床的高玉周及妻子张桂英老两口进行欧打,抢走智强核桃粉3桶、铜盆1个。导致高玉周因头部外伤诱发脑血管硬化急性发作死亡。 三门峡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多次入户抢劫或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抢劫对象多为孤寡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2003年12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杰生、史占国、张三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罗群松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张杰生、史占国、张三军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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