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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父疑被盗教训五旬儿
作者:安金宝 肖承生   发布时间:2004-07-22 09:48:45


    50岁的儿子被父亲打伤后,将80多岁的父亲告上法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决耄耋父亲赔偿儿子损失一千余元。

    今年50岁的李刚与被告李广系父子关系,李广自己独住一处宅院。李刚每天为其送饭。2004年5月29日晚7时许,李刚到李广住处取饭盒,此时李广从外回家,其认为李刚是来偷钱的,即拿起一根木棒追打,致李刚左侧面部及双手受伤。李刚为此共支付医疗费797.6元,鉴定费456元。李刚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603.6元。然而,李广老人仍旧认定李刚是到其住处偷钱的,不同意赔偿其损失。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广以原告到其住处偷钱为由,无故将原告打伤,对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故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8.4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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