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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家人下岗 母子伤人赔偿
作者:张俐 邱海泉   发布时间:2004-08-08 13:52:15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某不满父亲被责令下岗,与母亲杨某共同殴打其父原单位领导致伤赔偿案作出终审判决,许某及杨某共同赔偿被害人潘某医疗费用2558.36元。

    去年9月,许某的父亲因违反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被责令下岗。同年9月8日,许某带了两个年轻人来到父亲单位领导办公室,质问潘某为何让其父下岗,因言语过激发生厮打,许某的母亲杨某也赶来,张嘴咬伤了潘某。第二天上午,潘某在办公楼处又遇到了许某及其母亲杨某,杨某对潘某进行谩骂,双方又发生了纠纷,相互拉扯。潘某因为受伤住进了医院有20天。

    双方因医药费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起诉,崇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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