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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碾断双臂公司赔偿16万
作者:施国峰   发布时间:2004-08-16 15:06:05


    浙江省湖州市锦山福利纸业有限公司职工丁中华,在工作中双臂被碾纸机碾断,为自己的工伤待遇他连打了三场官司。近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为他讨回了公道。

    丁中华1997年4月进锦山纸业公司工作。2000年9月3日下午,他在碾纸操作时不慎双臂被绞入碾纸机的两滚筒之间,颈椎多处骨折伴颈髓不全损伤,两臂折断,经鉴定为伤残四级。为此,丁中华要求锦山纸业公司给予工伤补偿,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共计30万余元,遭拒绝。此后,丁中华连打两场劳动仲裁官司,官司虽然赢了,但锦山纸业公司仍拒绝履行。丁中华向法院起诉。

    湖州市吴兴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锦山纸业公司应补发丁中华2003年3月至2004年7月的定期伤残抚恤金10533元,双方终止劳动关系,锦山纸业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抚恤金153720元,2003年丁中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至2004年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由锦山纸业公司缴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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