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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间为一只死鸟动口又动手
作者:李学兵   发布时间:2005-01-12 16:09:43


    家养的鸟死了,主人因为猜忌而与邻居发生冲突,结果被邻居两次咬伤。近日,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决高先生赔偿宋女士858元。

    2003年9月29日,宋女士发现在走廊里养的鸟突然死了,她丈夫怀疑是邻居给害死的,就去询问邻居高先生。在询问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执,高先生一口将宋女士咬伤。民警赶快到场后,高先生又冲上去将宋女士再次咬伤。两次嘴咬,造成了宋女士的左前臂和右手部皮肤软组织损伤,并花费医疗费425.7元。

    争执结束后,宋女士将邻居高先生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2000多元和精神损害费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高先生在争执中将宋女士咬伤,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而宋女士自己也参与争执,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判决邻居高先生赔偿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858元,对精神损害赔偿则不予支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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