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闪婚”生子没户口 方知丈夫已育儿
作者:胡庆元   发布时间:2005-06-30 15:25:50


    李莉(化名)与张勇(化名)相识仅10余天便匆忙登记结婚,后李莉去为儿子上户时,却发现丈夫在婚前已与他人非婚生育一子,使婚生子无法入户。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李莉与张勇离婚,婚生子由李莉抚养,张勇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至婚生子18周岁。

    2001年5月18日,宜宾县柏溪镇女青年李莉经人介绍认识了本镇高梨村村民张勇,两人一见钟情,10余天后便匆忙登记结婚。第二年,李莉生下一个儿子,当她高高兴兴去为儿子上户口时,却发现张勇在与她结婚前曾与另一女子非婚生育一子,并在张勇的户口簿上户,使李莉之子成了“黑户”。后张勇索性离开李莉分居生活。李莉在多次要求张勇给付孩子的生活费遭到殴打后,提出与张勇离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