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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司状告出版社索70万稿酬将再庭审
作者:文君   发布时间:2006-04-06 11:07:30


    北京三面向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状告当代世界出版社图书销售合同纠纷案,已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4月7日,本案将继续开庭审理。普通作者状告出版社稿酬纠纷案件很多,但文化公司状告出版社图书销售合同纠纷案,据悉在全国均属罕见。

    据悉,三面向公司是一家以策划与组织编写各种图书为主的公司。2004年1月至2004年8月期间,三面向公司总经理詹启智将该公司的职务作品《高考作文状元之路》等与当代世界出版社及其发行部签订四份出版合同和四份图书销售合同,出版合同均未约定给付作者稿酬。出版社不愿意承担出版投资风险,要求三面向公司投资印制各种图书。同时,出版社认为该公司的作品有一定的市场,令该社发行部以非常低的折扣从公司进货6000-10000套,但以发行部名义与该公司签订图书销售合同。

    在出版过程中,出版社履行了正常的编审校工作,并向印刷厂出具了印制发行的有关合法手续。三面向公司委托有关印刷厂印制后,按照合同要求将图书交给了当代世界出版社,当代世界出版社收货后将图书发向了全国各地新华书店。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已实际发生的退货,出版社应当给该公司结算书款75万余元,但迄今为止仅付书款7万余元,尚欠68万余元。三面向公司在多次催讨欠款无果后诉诸法律,同时申请对当代世界出版社进行财产权保全70万元,已被批准并采取了保全措施。

    在两次庭审中,出版社均否认其合同效力。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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