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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砖砸过去 流浪狗没打中男婴残了
作者:范静   发布时间:2006-07-21 15:41:19


    雇员小张本想用砖头驱赶流浪狗,不料砖头却砸在了刚满百天的男婴乐乐(化名)头上,致使乐乐经治疗留下癫痫、痴呆等后遗症,终身依靠颅内人工泵抽排脑内积水。乐乐的父母把肇事者小张及小张的雇主马某告上法庭,索赔150万元。7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法庭判令被告小张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5.69万余元,被告马某对上述赔偿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003年5月的一天上午,乐乐的母亲抱着刚满百天的乐乐在所住的大杂院内晒太阳,忽然一只流浪狗窜了进来。在大杂院里干活的小张立即操起手边一块砖头冲狗砸去,然而砖头却打中了乐乐的脑袋。乐乐当场昏死过去,经抢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脑内却严重积水,颅内还安装了人工泵用于排水,同时乐乐患上癫痫等后遗症,法医鉴定他为9级伤残。今年年初,乐乐父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小张索赔150万元,同时认为小张的雇主马某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小张过失伤害原告身体,造成重伤,小张对损伤后果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原告因治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马某在事发当日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的陈述及到庭证人证明,可以认定小张受雇于马某。小张接受马某的旨意打狗,在打狗过程中过失造成原告重伤,作为雇主马某亦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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