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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机藏着旧短信 易初莲花被指欺诈
作者:赵志雪   发布时间:2006-12-30 08:20:54


    近日,刘先生将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指责该超市出售二手手机。

    原告刘先生诉称,2005年1月16日,原告在易初莲花超市六里桥店以6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诺基亚2300手机。使用后,原告发现手机中有多条2004年12月发送的短消息,这说明该手机曾经在2004年被使用过。原告认为,该超市将使用过的手机出售,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解决此事,原告曾于2005年1月17日和18日找到被告交涉解决此事,但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赔偿原告所购商品的货款699元及交通费、误工费、工商查询费等共计1349.42元。

    据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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