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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师吴印咸之女起诉6大出版社和书店侵权
作者:崔资奇   发布时间:2007-03-30 09:13:50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国著名摄影大师吴印咸之女吴筑清起诉湖南人民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以及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北京涵芬楼书店有限公司、北京三联韬奋图书中心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原告吴筑清诉称,湖南人民出版社、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未经权利人同意,在公开出版发行、销售的《中国抗日战争年度焦点:醒狮怒吼》一书中擅自使用其父亲吴印咸处于法律保护期内的摄影作品“刘少奇讲话”和“前线视察”,其中“前线视察”被大面积剪裁,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且既没有署上吴印咸的名字也未支付相应报酬;在公开出版发行、销售的《中国抗日战争年度焦点:血肉长城》一书中擅自使用其父亲吴印咸处于法律保护期内的摄影作品“周恩来”和“创业”,且既不署名也不支付相应报酬;在公开出版发行、销售的《中国抗日战争年度焦点:黄河绝唱吼》一书中擅自使用其父亲吴印咸处于法律保护期内的摄影作品“任弼时讲话”和“谢觉哉”,既不署名也不支付相应报酬;江西人民出版社、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在公开出版发行、销售的《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一书中擅自使用其父亲吴印咸处于法律保护期内的摄影作品“延安文艺座谈会”,并予以剪裁,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且既不署名也不支付相应报酬;江西人民出版社、北京涵芬楼书店有限公司,在公开出版发行、销售的《毛泽东人格》一书中擅自使用其父亲吴印咸处于法律保护期内的摄影作品“运筹帷幄”一幅两次,且既不署名也不支付相应报酬;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北京三联韬奋图书中心,在公开出版发行、销售的《老资料:民国人物写真》一书中擅自使用其父亲吴印咸,处于法律保护期内的摄影作品“艰苦创业”、“朱德在中共七大”、“任弼时”、“刘少奇”、“张闻天”、“陈云”、“周恩来”和“毛泽东在中共七大”共八幅,且既不署名也不支付相应报酬;人民出版社附属东方出版社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美丽与哀愁――一个真实的周旋》一书封面、封底、折页、扉页、内页上擅自使用其父亲吴印咸处于法律保护期内的摄影作品“周旋”一幅六次, “侧目而视(白杨)”一幅一次,既不署名也不支付相应报酬。

    原告认为,以上行为侵害了原告及作者对于作品享有的相关权力,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说明事实经过、赔偿损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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