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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话费被错扣 机主告网通不得私自代第三方收费
作者:张爽   发布时间:2007-04-25 11:22:07


    近日,北京的李先生因网通多收错收话费、支持色情信息传播等原因,而将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告上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先生称,原告的电话自2006年9月起被多次多收、错收话费,且经常收到色情信息。原告曾于2007年2月到被告某营业厅投诉,申告通话过程中有中断现象,并对中断时间内收取话费提出异议。按照电信条例,被告应提供5个月的话费清单,但网通只提供了3个月的。被告提供支持下的某通信公司已保证不会再给机主发送信息,但今年1月份依然违法群发并扣取信息费。

    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多收、错收的315元话费,赔偿精神损失费3.15元和路费,对被告支持提供色情信息问题在网站公开致歉,同时请求判令被告未经原告书面授权同意不得私自为第三方代收费。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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