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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老婆我爱你》彩铃下载引发三连环官司
作者:曹丽萍   发布时间:2007-06-22 09:07:56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连续受理了三起因歌手霍烽(艺名火风)所演唱的歌曲《老婆老婆我爱你》作为彩铃下载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霍烽诉称,北京千橡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龙乐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二被告未经授权,在天津移动、吉林移动等运营商平台上向公众提供歌曲《老婆老婆我爱你》的彩铃试听和下载服务,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合理支出共3.6万元。

    此后,霍烽又以北京龙吟新田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将歌曲《老婆老婆我爱你》擅自授权给北京联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在部分省的移动运营商平台上向公众提供彩铃试听、下载服务,侵犯了霍烽对该歌曲享有的合法权益为由将龙吟文化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和经济损失2.7万元。

    在受理上述两案后,北京龙乐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又将霍烽、北京龙吟新田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龙乐公司诉称,龙吟公司制作的歌曲《老婆老婆我爱你》由霍烽作词作曲并演唱,霍烽已将涉案歌曲的词曲、演唱权利授予了龙吟公司经营和使用。龙吟公司与龙乐公司订立了包括涉案歌曲在内的为期2年的合作协议,龙乐公司便陆续授权给各合作单位在增值电信业务中推广这两首歌曲作为彩铃使用。但近期霍烽通过律师发函声称使用涉案歌曲的10多家合作单位侵犯了其著作权和邻接权,导致涉案歌曲下线,损害了龙乐公司的合法权利,故请求法院确认龙乐公司经营使用涉案歌曲不侵权,二被告向其支付诉讼合理开支及律师费3万元。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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